15T直视挂钩式电子称 10吨悬挂式吊秤
15T直视挂钩式电子称 10吨悬挂式吊秤
产品介绍:
电子吊秤主要由传感器、秤架、称重显现掌握器三大全体组成,秤架是将传动带上物品的分量传送给称重传感器的荷重接受和传送安装,也是物品称量进程中*度转换环节,因为它是电子传动带秤zui主要的组作成体。某个环节的准确度和稳固性对于电子传动带秤的功能优劣起着决议性的作用使用中也要注意避免吊秤传感器使用过载
1.2 使用中检验的zui大允许误差,是表中规定的zui大允许误差的两倍。
1.3 误差计算的基本规则
1.3.1影响因子
各种误差应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测试,当测定一个因子的影响效果时,其他所有的影响因子也应保持稳定在接近正常值。
1.3.2化整误差的消除
应消除任何包含于数字示值中的化整误差。
1.3.3净重值的zui大允许误差
zui大允许误差均适用于除皮后的净重值,预置皮重值除外。
1.4误差分配
对电子吊秤各模块单独测试时,应按JJG555-1996中4.4.4规定进行误差分配。
1.4检定时的测试
提交测试的电子吊秤应进行整机测试。
2称量结果间的允许误差
不管称量结果如何变化,任何一次称量结果的误差,应不大于该称量的zui大允许误差。
2.1重复性
对同一载荷,多次称重结果之差,应不大于该称量的zui大允许误差的值。
2.2旋转
载荷垂直起吊后在水平360o范围内旋转任意角度,示值误差均应符合5.1.1的规定。
2.3偏载
多悬吊点的电子吊秤应符合JJG555-1996中4.5.2的规定。
2.3多指示装置
电子吊秤的不同指示装置与打印装置之间示值之差应为零。
3检定标准器
检定电子吊秤用的标准器的误差,应不大于电子吊秤相应称量zui大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标准砝码的替代,应符合JJG555-1996中5.6.2规定。
4鉴别力
在处于平衡状态的电子吊秤的吊钩或其他承载器上轻缓地放上或取走1.4e的砝码时,原来的示值应不变。
5由影响量和时间引起的变化量
电子吊秤应在满足6.1、6.2、6.4、6.5.3的要求。
5.1温度
如果在产品说明书中没有没有特殊的工作温度,则电子吊秤应在-10~40oC温度范围内保持其计量性能。特殊的工作温度范围不得小于30oC
5.1.1
当环境温度每相差5oC时,秤零点或零点附近示值变化应不大于一个检定分度值e
5.2 供电电源
电子吊秤使用电网电源供电部分,在电源出现下述变化时仍能符合计量要求。
a 按电子吊秤规定的电压变化-15%-+10%;
b 按电子吊秤规定的频率变化+—2%
使用电池供电部分,当电池欠压而可能是示值误差超过zui大允许误差时应有报警指示或自动停止工作。
5.3 时间
5.3.1 当任一载荷加在秤上,平衡稳定后立即读到的视值于其后30min内读到的视值之差应不大于zui大允许误差的值。
5、3、2 卸下加在秤上30min的载荷后,视值刚一稳定其回零偏差应不大于0.5e
5.4 电子吊秤在经受JJG555-1996中8.4.3规定的干扰时,干扰与无干扰的质量示值之差不应超过e或能觉察出显著干扰误差并应作出反应。
15T直视挂钩式电子称 10吨悬挂式吊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