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的法规及法定计量单位 一、计量法規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品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4.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5.*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6.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7.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8. 标准物质管理方法 9.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 10.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11.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12.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 13.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 14.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 15.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 16.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 17.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18.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 19.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二、法定计量单位 1. 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重要意义 在一个国家里,如果计量单位不统一,同时并用几种计量单位制,生产、科技、商贸文化交流就会遇到一系列的困难,也会给实际工作和人民生活带来种种不便,浪费很多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而且容易产生混乱和差错。因此,实行统一的计量单位,有利于发展国民经济、文化教育事业,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同时,采用单位制将使我国和绝大多数国家具有共同的计量语言,利于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科技协作和文化交流的发展。实施法定计量单位也是全国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对我国的经济建设、交流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2. 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按照*《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单位制单位; (2)国家选定的非单位制单位; 希望以上内容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请详情请咨询: (3)由以上两种单位构成的一些单位。 另外,1990年年底,经*第65次常务会议批准,由原国家技术*、国家土地管理局、*联合发出的《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中规定了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名称:平方公里(100万平方米);公顷(1万平方米);平方米(1平方米)。其中公顷为新增加的法定计量单位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