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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电子磅秤骗取钢材zui后被判5-10年不等的徒刑
浏览次数:1918发布日期:2011-11-23
  电子磅秤
  
  有些老板在不知道不觉中就被别人骗了不少的钱,自己还不知道,下面是一例很经典的例子:
  
  钢铁收购人与电子磅秤操作员相勾结,以少称重的方式骗取钱款,短短一年竟获利数十万元。6月11日,嘉善县*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陆某、张某、王某、朱某十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王某、朱某系嘉善一家燃料公司的地磅员,除负责本公司货物称重外,还对外承接其他单位的货物称重和过磅业务,每车收取5元过磅费并开具称重票据。张某、陆某与嘉善一生产超市货架的公司有长期相对固定的废钢买卖业务,每次在该公司员工监磅下,用货架公司附近的该燃料公司电子磅秤进行称重,并凭称重票据结算货款。
  
  经*审理查明,2005年底,被告人陆某、张某先后与燃料公司的电子磅秤操作员王某、朱某商议,由王某、朱某通过在地磅计量仪器上预设一定减重数值,从而使实际过磅车辆减重的方法,从中骗取货款。陆某、张某按每成功减重1吨支付给王某、朱某500元至700元的好处费。
  
  2006年1月至12月26日间,陆某在王某、朱某的帮助下,从货架公司成功骗取废钢约180吨,总计价值324000余元。2006年1月至12月间,被告人张某在被告人王某、朱某的帮助下,从货架公司成功骗取废钢约71吨,价值127000余元。2006年12月27日,被告人陆某再次减重后,货架公司的老板娘发现废钢重量畸轻,遂将运货的拖拉机追回重新称重后而东窗事发。
  
  读了这则新闻你知道了些什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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